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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夫妻财产借贷应该采用什么方法

时间:2025.12.2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17人
律师解析:
1.看书面协议:
夫妻间有借款协议,用共同财产借给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可视为处分共同财产,离婚按协议处理。
2.查款项用途:
借款用于个人事务,而非家庭生活或经营,更像借贷,如个人投资、偿债。
3.验款项交付:
需有资金流向证明,如银行转账、收款凭证,证实借款发生。
4.结合真实意思:
双方有借贷合意,无赠与意图,无书面协议,综合证据也可认定借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向小丽提出借款用于个人投资项目,小丽通过银行转账给小朱。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但小丽保留了转账记录。后来两人打算离婚,对于这笔钱,小朱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归还;而小丽则主张这是借款,小朱应按约定归还。

案情分析:

1、虽无书面协议,但结合款项用途看,小朱借款用于个人投资项目,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符合借贷特征。
2、款项交付方面,小丽有银行转账记录,能证实借款实际发生。
3、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判断,小丽转账给小朱是基于小朱借款用于个人投资的请求,存在借贷的合意且无赠与等其他意思。综合上述因素,这笔款项可认定为夫妻间的借贷,离婚时小朱应按约定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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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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