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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医疗事故审判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12.25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336人
律师解析:
1.法院审理医疗事故案,遵循过错责任原则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有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损害有因果关系,就要担责。
2.判断过错,看是否尽到对应诊疗义务,违反诊疗规范可推定有过错。
因果关系上,要确定过错是损害的直接或主要原因。
3.审判结合病历、鉴定意见等证据
医疗事故鉴定非必经程序,有争议时法院可依申请委托鉴定。

案情回顾:

小朱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经治疗后病情反而加重。小朱认为是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自己受到损害,遂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院则坚称自己的诊疗符合规范,不存在过错。双方就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小朱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法院审判此类医疗事故案件,依据过错责任原则,需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存在则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判断过错的标准是看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违反相关诊疗规范规定可推定有过错。本案需确定医院的诊疗是否符合此标准。
3、在因果关系方面,要确定医疗过错行为是否是导致小朱损害的直接或主要原因。
4、审判中会结合病历资料、鉴定意见等证据,若双方对过错和因果关系有争议,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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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相银律师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

强相银律师系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首届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并购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杭州市下城区“法护创客”公益律师顾问团律师(五成员之一)、杭州市新联会律师行业分会委员、杭州《都市快报》律师团成员等职务。 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法学院法律专业,民商法研究生学力,具有法学和医学双重教育背景,获得医疗从业资质和律师资格证书。 2000年毕业后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0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在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养老、医药健康等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 主要执业领域:医疗纠纷、大健康产业。 部分案例分享: 1、2012年承办“全国制售假药第一大案”,担任被告人吴某某的辩护人,辩护意见当庭获得法庭采纳,被告人或者从轻处罚,于判决书生效当月刑满释放。 此案报道于《法治与经济》杂志2012年1上旬(总第298期)、《钱江晚报》2012年12月25日版、《腾讯新闻》同期报道; 2、2013年底,受杭州市下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杭州下城区第一例强制医疗案,作为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法院、检察院多部门人员参加旁听学习,代理人意见获得法庭和家属的一致认同。 3、周某某诉杭州某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伪造签字,获得全额赔偿; 4、参加政协代表徐某某与金华某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经过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即日到位; 5、袁某某诉浙江省某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经深入分析病历,结合法律和医学专业知识,切中院方要害,全额要回数十万元医院费; 6、黄某某三人诉浙江省某某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获得胜诉,家属获得赔偿几十万元; 7、李某某诉杭州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伦理道德与法律的较量,成经典案例; 8、丁某某诉杭州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成示教案例,律师提示:妇女儿童权益更需保障,医疗高风险区更需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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