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需根据合同性质与履行情况判断,一时性合同通常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一般无溯及力,还有
当事人约定优先和法律特别规定等例外情形。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时,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直接终止履行。
而对于已履行部分,一时性合同如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通常具有溯及力,当事人能请求
恢复原状,像返还财产、
折价补偿等,因违约解除的还能主张
赔偿损失。
继续性合同如
租赁合同、
服务合同、
劳动合同则无溯及力,因为已履行部分无法恢复原状,只能终止后续履行,已履行部分按原约定结算。
同时存在例外情况,若合同明确约定解除后不溯及已履行部分,就从约定;
还有如
委托合同、
保管合同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
总之,判断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关键在于能否恢复原状。
如果您在合同解除方面有疑问,想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自身权益,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小许将房屋租给小丽使用一年。半年后,小许因个人原因要求
解除合同。小丽认为合同解除应具有溯及力,已使用的半年房屋应恢复原状;小许则认为租赁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解除无溯及力,已履行部分无需恢复原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一般无溯及力。
2、本案中,已履行的半年租赁部分无法恢复原状,应仅终止后续履行,已履行部分按原约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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