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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挪用公司商品出售构成何罪

时间:2026.05.28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942人
律师解析:
1.个人挪用公司商品出售,涉及罪名与主观目的、行为方式有关。
若只是暂时挪用,打算日后还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此罪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自用或借人,数额大、超三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数额大用于营利、非法活动。
2.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售货款据为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该罪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
具体罪名需结合实际案件确定。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一批商品私自出售。公司发现商品数量不对后展开调查,小许称自己只是暂时挪用,打算日后归还相应款项。但公司认为小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出售商品的款项据为己有,双方就小许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许确实只是暂时挪用公司商品出售,且有日后归还相应款项的打算,同时符合《刑法》中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等,那么小许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2、若小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司商品出售后款项据为己有,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中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规定,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罪名认定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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