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事案件方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
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2.
刑事案件方面,
速裁程序案件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一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简易程序案件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案件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的
民事纠纷案件立案后,小朱认为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应很快出判决结果。但小胡觉得案件有特殊情况,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同时,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提起
刑事诉讼,适用速裁程序,小许
家属认为应在十日内审结,可检察官指出小许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审理时间会延长。
案情分析:1、在
民事诉讼里,若适用简易程序,依《
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所以小朱与小胡的案件,若符合特殊情况,审理时间会延长。
2、在刑事诉讼中,适用速裁程序,一般应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适用简易程序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因此小许的案件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速裁程序审理时间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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