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赠与人得是房产所有者,有完整的处分权,且赠与意愿真实,没受
胁迫或
欺诈。
2.赠与的房产
产权要清晰,不存在
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状况。
3.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不能为躲债而赠与。
4.若属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要夫妻双方都同意。
5.要签书面
赠与合同,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
6.办理
过户登记,完成产权变更,赠与行为才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欲将名下一套
房产赠与儿子小胡。但小朱在赠与过程中,小丽发现小朱因在外欠下
债务,有通过
赠与房产逃避债务的嫌疑。并且该房产曾进行过抵押,虽抵押已到期,但小丽担心产权问题。同时,小朱认为口头说明赠与即可,不想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夫妻间房产赠与子女,赠与人须是房产所有权人且有完整处分权,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小朱若为逃避债务赠与房产,不符合该条件。
2、赠与房产须
产权清晰无权利受限情况,该房产曾抵押,需确认是否存在产权问题。
3、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需双方一致同意,且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小朱不想签书面合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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