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不可抗力下合同不一定免履行,要分情况判断。
按《
民法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依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责,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若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可
解除合同,不再履行且一般无
违约责任。
如地震使
房屋倒塌,租户可解除
租赁合同。
3.若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影响消除后能继续履行,当事人应继续履约。
如暴雨致物流延迟,卖方仍需交货。
受影响方有及时通知对方减损的义务。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许向小朱交付一批货物。运输途中遭遇暴雨,物流延迟。小朱认为因不可抗力合同履行应免除,小许则认为暴雨只是暂时阻碍,待影响消除后仍可继续交付货物,不应免除自己的交货义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需根据其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只是暂时阻碍履行,影响消除后仍能履行的,当事人应继续履行。本案中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但只是导致物流延迟,货物仍可交付,所以小许不应免除交货义务。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小许一方有及时通知小朱以减轻可能损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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