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认定保险责任:
要确定身故是由外来、突发、非本意且非疾病的
意外事件导致,属于合同约定的意外身故范围。
2.及时
报案:
事故发生后,受益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3.准备材料:
受益人准备
保险合同、有效
身份证件、
死亡证明等理赔材料。
4.审核与赔付:
保险公司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就按合同保额赔付。
若有免责情况,如未告知高风险运动,可能拒赔。
案情回顾:小许为自己投保了成人意外身故险。一次外出时,小许不幸遭遇车祸身故。其受益人小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准备了保险合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小许的死亡证明、
销户证明、火化证明等理赔材料。然而,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小许曾参加过高风险运动且未告知,以存在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小丽则认为车祸身故属于意外,保险公司应按约定保额50万进行赔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保险合同规定,保险
责任认定需事故属于意外身故范畴,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身故,小许车祸身故表面符合这一条件。
2、但合同存在免责情形,如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未告知等,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小许参加高风险运动未告知这一情况若属实,保险公司拒赔有合同依据,若小许参加高风险运动与本次车祸身故无关联,小丽可进一步争取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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