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雇装卸队时装卸工受伤,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
若装卸队有资质且为独立主体,与你是承揽关系,按
民法典,装卸队工作时致第三人或自己受损,你不用担责,由装卸队自行负责。
若你直接雇装卸工,形成
劳务关系,按民法典,装卸工因劳务受损,双方按过错担责。
你选任不当、工作环境有隐患等有过错,要担责;
装卸工操作失误有过错,也需自担部分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有一批货物需要装卸,他联系了两种不同情况的装卸人员。一种是有资质的装卸队,小许与装卸队达成装卸货物的约定;另一种是小许直接雇佣了几个装卸工进行装卸。在装卸过程中,有资质装卸队的一名工人和小许直接雇佣的一名工人都受了伤。双方就
赔偿责任产生争议,有资质装卸队认为小许应承担部分责任,小许直接雇佣的装卸工也要求小许承担全部
赔偿。
案情分析:1、对于有资质的装卸队,小许与装卸队是承揽关系。依据《民法典》,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
侵权责任,所以小许无需对该装卸队受伤工人承担责任,应由装卸队自行负责。
2、对于小许直接雇佣的装卸工,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小许存在选任不当、提供的工作环境有安全隐患等过错,要承担一定责任;若装卸工自身存在操作失误等过错,也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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