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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赔偿金签字后再去仲裁可行吗

时间:2025.08.10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1.若解除赔偿金签字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在法定期间内撤销协议,再申请仲裁
2.若签字是双方真实意愿,且协议不违法,一般不能随意反悔仲裁,像协议明确无争议的情况。
3.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重大误解九十日,欺诈、胁迫等一年,要尽快评估协议签订情况,及时行动,否则可能失权。
不清楚自身情况,可说明背景助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了解除赔偿金协议并签字。之后小朱认为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协议显失公平,想要反悔并申请仲裁。而公司则认为签字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就此解除赔偿事宜再无争议,不同意小朱仲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解除赔偿金签字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可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撤销该协议,之后再申请仲裁。重大误解的撤销权行使期限通常是九十日,欺诈、胁迫等是一年。
2、若签字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不能随意反悔再去仲裁。鉴于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小朱需尽快评估签字协议的签订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否则可能丧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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