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共同房产不能由一方私自拍卖。
按份共有的房产,要处分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共同共有的房产,则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2.但存在法定情形,像共有人有重大理由要
分割财产,可向法院请求分割。
3.若有
债务纠纷,
债权人可走法律程序,申请法院拍卖共同房产,所得款项按各方权益分配。
总之,拍卖共同房产要按法定程序来。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何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小朱因急需用钱,未与小何商量便打算将该
房产拍卖。小何得知后,坚决反对,认为小朱无权擅自处理。双方就该房产能否由小朱单独拍卖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若此房产为按份共有,处分该共有不动产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小朱未取得小何同意且未达规定比例,不能自行拍卖。
2、若为共同共有,处分共同共有的房产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小朱单独拍卖的行为不符合规定。不过若存在重大理由需分割财产,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若涉及债务纠纷,债权人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法院拍卖,所得按各方权益分配,但本案中小朱并非基于此类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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