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后全部损失的承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处理。
要是
当事人约定了
违约金,违约方就得按约定支付。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低,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能根据当事人请求增加;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也能根据请求适当减少。
要是没约定违约金,损失
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括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损失范围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是
可得利益丧失。像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坏、运输费用增加是直接损失,货物没按时交付失去转售获利机会是间接损失。
非违约方有减损义务。
违约行为发生后,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采取造成损失扩大,不能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为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还有,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得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才承担损失
赔偿责任。出现违约损失
纠纷时,要及时保留
证据,按法律规定正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供应一批货物。小朱交付货物时因自身疏忽导致部分货物损坏,并且运输费用增加,同时还造成小李无法按时将该批货物转售获利。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小李实际遭受的损失,小朱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损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本案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小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没有约定违约金时,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小朱违约造成的货物损坏、运输费增加是直接损失,小李失去转售获利机会是间接损失,小朱都应赔偿。
3、若小李在违约发生后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同时,小李为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小朱负担。且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需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小朱的违约与损失有因果关系,应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