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去世该怎样处理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去世该怎样处理

时间:2026.11.01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364人
律师解析: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去世,处理办法要看承包土地类型。
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要是户内有承包人去世,但还有其他成员,那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承包合同依然有效。要是这一户所有成员都去世了,土地就会被发包方收回。
林地承包方面,承包人去世后,其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由于林地投资周期长、收益慢,为保障承包人及其继承人利益,法律才赋予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权利。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去世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能继续承包。
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去世后的处理,要综合考虑承包方式、土地类型以及是否有继承人等因素。遇到这类问题,可先确定土地承包方式和类型,再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若涉及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胡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本村的耕地,承包期内小胡去世,但户内还有小胡的儿子小何,小何继续经营该耕地。小许通过招标获得了“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小许去世,其女儿小丽要求继承承包经营权。小静承包了一片林地,承包期内小静去世,其继承人小朱也想继续承包该林地。然而,发包方认为小许和小静去世后应收回土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的家庭承包耕地,因户内还有小何,根据法律规定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户内部分成员去世,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所以小何能继续承包该耕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2、小许以招标方式取得“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其去世后,女儿小丽作为继承人可依《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应得的承包收益,且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
3、小静承包的林地,考虑到林地投资特点,其继承人小朱在承包期内有权继续承包。发包方收回土地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