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孩子抚养权归一方,不代表能随意动孩子的存款。孩子名下存款是其
个人财产,
抚养权归父母,父母也只能为孩子利益管理使用。
《
民法典》规定,
监护人要按最有利于
被监护人原则履行职责,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动用孩子存款,得是为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需求。像交学费、买学习用品、给孩子治病等,就属于合理使用。
但如果父母以保管为名,把孩子存款用到非孩子受益处,比如自己
买房、投资,这就违反
监护职责要求了。孩子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能要求改正。要是造成孩子
财产损失,就得依法
赔偿。
涉及孩子财产的重大决策,建议多咨询,
保证做法既合法,又真为孩子利益考虑。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离婚后,孩子小丽的抚养权归小朱。小丽名下有一笔存款,是其长辈赠与。小朱未经小胡同意,擅自将小丽的部分存款用于自己投资。小胡发现后,认为小朱无权这样做,要求小朱将钱归还到小丽账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小朱虽拥有小丽的抚养权,但仅能在为小丽利益的情况下管理和使用该存款。
2、小朱将小丽的存款用于自己投资,并非为了小丽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需求服务,违反了《民法典》中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的规定。
3、小胡作为与案件相关且关注孩子
财产权益的人,有权要求小朱改正。若小朱的行为造成小丽财产损失,小朱需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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