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喝酒死人,店主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店主明知顾客已饮酒过量,还继续提供酒水,最终顾客因过度饮酒死亡,店主就得担责。这是因为店主有合理注意和提醒的义务,不能只图赚钱,不管顾客健康安全。
如果饭店的食品、酒水有质量问题,像酒水含有害物质,顾客饮用后死亡,店主得承担
赔偿责任。按照相关法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
消费者人身伤害或死亡,要承担
民事赔偿。
要是顾客在饭店饮酒后身体不适,店主没采取合理救助措施,让损害后果扩大,店主也有一定责任。毕竟店主是公共场所管理者,顾客有危险时,要及时救助。
不过,要是顾客饮酒死亡是自身身体原因,或者是离开饭店后才死亡,而且店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没出现前面说的那些过错情况,通常店主不用担责。
所以,店主在经营中要注意,别给过量饮酒者提供酒水,
保证食品酒水质量,顾客有危险时及时救助,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在饭店聚餐喝酒。小朱饮酒过程中已明显过量,店主小许仍继续向其提供酒水。小朱饮用后身体不适,小许未采取合理救助措施。后经检查,饭店提供的酒水中含有有害物质。最终小朱死亡,
家属要求店主小许担责,小许认为这是小朱自身原因,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店主小许明知小朱饮酒过量仍供给酒水,未履行合理的注意和提醒义务,存在一定过错,需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2、饭店酒水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顾客饮用后死亡,依据相关法律,小许作为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小朱身体不适后,小许未采取合理救助措施,扩大了损害后果,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有义务救助却未履行,也需承担一定责任。若小许无上述过错且小朱死亡是自身身体原因等,小许则通常无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