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说说申请宅基证的事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规定,一般满足下面这些条件能申请宅基证。
要是符合分户条件,确实需要分户建房,就能申请。农村里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子女到法定年龄,因为
结婚等要分户另立门户,就可以去申请新的宅基地。
现有宅基地面积没达到规定标准,也可以申请。比如当地规定上限是200平方米,但你家只有100平方米,家里人口又多,住着困难,就能申请增加面积。
因为自然灾害、公共设施建设等,原来的宅基地没了或者不能用了,村民没地方住,也可以重新申请。
外来人口落户成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没有宅基地,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也能申请。
不过要注意,各地具体条件可能因为当地政策不一样,得按照当地规定来。申请的时候,要按照法定程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才能拿到宅基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是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小朱子女已成年并结婚,符合分户条件,但村里以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为由拒绝其新的宅基证申请。小胡的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灭失,向村里申请重新分配,村集体却以名额有限拖延审批。小许为外来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宅基地,申请宅基地时遭部分村民反对,理由是不符合当地“外地人不能轻易获批”的不成文规定。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符合分户条件且确需分户建房的,像小朱这种情况,有权申请新的宅基地,村集体拒绝无合法依据。
2、因自然灾害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村民,如小胡,村集体应及时为其重新分配宅基地,拖延审批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宅基地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申请,所谓“外地人不能轻易获批”不成文规定不符合上位法,小许的申请只要经法定程序应得到支持。申请宅基证需按法定程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各地虽有政策差异,但都应在法律框架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