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两人分手前给的钱能不能要回,得看款项性质。
要是借款,出借的一方有
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和款项交付的事实,像
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种情况下,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还钱。
借款合同就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钱,到期得返还借款,还可能要支付利息,分手不影响借款关系,借款人得按约定还钱。
如果是赠与,一般
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不过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没达成,赠与人能
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比如以
结婚为条件给对方大额财物,分手后结婚目的没达成,赠与人就能主张返还。
恋爱期间日常消费支出,像吃饭、看电影的费用,通常算双方共同消费,不能要求返还。
所以,要确定能不能要回之前给的钱,关键是明确款项性质,收集相关证据。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走
诉讼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恋爱期间,小朱给小丽转了5万元,还一起吃饭、看电影花了不少钱。后来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5万元,小丽认为这是小朱对她的赠与,不应返还,双方就该款项性质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对于这5万元款项,若小朱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借款
合同成立,即使两人分手,小丽也应返还。若属于赠与,且是附条件如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分手结婚目的未达成,小朱可主张返还;若为一般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2、恋爱期间吃饭、看电影等日常消费性支出,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消费,小朱不能要求小丽返还。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小朱可通过诉讼途径明确款项性质以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