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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能否主张独自进行探视

时间:2026.10.1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64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能主张独自进行探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而且,法律未对探望形式作特定限制,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独自探视。
但主张独自探视要遵循规则。要是独自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像探视方有暴力倾向、不良嗜好等可能伤害子女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中止探视。法院审查情况属实,会依法裁定中止。等中止事由消失,应恢复探视。
另外,双方可就探视方式、时间等协商,达成一致后按约定执行。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实际行使探视权时,双方都要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合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许离婚后,女儿小静由小许直接抚养。小朱主张独自探视小静,小许认为小朱有酗酒的不良嗜好,独自探视可能不利于小静的身心健康,拒绝小朱独自探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与小许就探视方式和时间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探望权未限制必须以特定形式进行,所以小朱有权主张独自探视。
2、若独自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中止探视的请求。小许认为小朱酗酒可能对小静造成伤害,可向法院举证说明。法院经审查若情况属实,会依法裁定中止探视;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
3、双方可就探视的方式、时间等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确定探视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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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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