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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具体是什么样

时间:2026.10.12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68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规定。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这样所负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这笔债务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像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支出产生的债务,就算只有一方对外负债,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要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这些方面,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这笔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不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是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20万元,称用于拓展生意。借款后不久,小朱和小丽感情破裂离婚。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这笔债务,小丽认为该借款自己并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应由她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债权人能证明的债务。本案中,小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也未事后追认,且借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看小胡能否证明该借款用于小朱和小丽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2、若小胡能证明借款用于小朱和小丽共同经营的生意,那么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共同偿还;若无法证明,该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离婚时,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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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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