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女方在离婚后不让男方看望女儿怎么办

女方在离婚后不让男方看望女儿怎么办

时间:2026.10.1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96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女方不让男方看望女儿,侵害了男方的探视权,有几个解决办法。
先尝试协商。男方要心平气和地和女方交流,弄清楚女方拒绝他探视女儿的原因。然后一起商量,重新确定合理的探视时间、地点和方式。这样既能保障男方的探视权,也对女儿的健康成长有好处。
要是协商没用,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男方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供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能证明自己有探视权的材料,请求法院判决女方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
若女方还是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男方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般会先对女方进行教育、警告,让她履行协助义务。要是女方情节严重,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罚款、拘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女儿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欲看望女儿,却遭到小丽拒绝,其探视权受到侵害。小朱尝试与小丽协商,希望重新确定探视时间、地点和方式,但协商无果,双方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享有法定探视权,小丽拒绝协助小朱探视女儿的行为违法。
2、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证明其享有探视权的材料,请求法院判决小丽协助其行使探视权。若小丽拒不执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小丽进行教育、警告,情节严重的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