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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是否能够进行续期

时间:2026.10.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05人
律师解析:
房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用续期。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存在续期情况。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到了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这保证了居民住宅用地权益的稳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续期按法律规定办。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一般要提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除非因社会公共利益要收回土地,通常会批准。批准续期后,要重新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要是土地使用者没申请续期,或者申请了但没获批准,土地使用权会被国家无偿收回。
建议大家关注土地使用期限,住宅用地不用担心自动续期问题。非住宅用地提前做好续期申请准备,按规定操作,避免土地使用权被收回造成损失。

案情回顾:

小胡购买了一套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小胡认为应自动续期,无需额外手续。但土地管理部门告知需提前一年申请,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小胡觉得麻烦且费用高,不愿申请。而土地管理部门表示若不申请,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但小胡的是商业用房,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不能自动续期,需提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
2、若小胡不申请续期,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会由国家无偿收回。若申请且符合条件,经批准准予续期后,需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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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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