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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管辖范围具体是怎样

时间:2026.10.08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872人
律师解析:
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确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能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包含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常见合同类型;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有知识产权侵权、房地产权益纠纷等。
不过,有些纠纷不能仲裁。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因涉及人身关系,不适用仲裁。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也不在仲裁管辖范围。
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原则。当事人要通过仲裁解决纠纷,需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而且,仲裁协议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不然可能影响仲裁程序启动。
所以,仲裁主要管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但得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同时,特定类型的纠纷不能用仲裁解决。遇到纠纷想通过仲裁解决,要先确认纠纷类型是否符合,再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后因还款问题产生纠纷。小朱想通过仲裁解决,小许却不愿意。小朱在未与小许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小胡和小丽在婚姻财产分割上有纠纷,小胡也想通过仲裁解决。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许的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本可通过仲裁解决,但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原则,需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小朱单方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
2、小胡和小丽的婚姻财产分割纠纷涉及人身关系,属于婚姻纠纷范畴,根据规定不适用仲裁,即便他们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也不能受理此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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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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