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18500331988
律师简介: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大学生就业创业公益律师团首批律师团成员、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老年维权志愿使者”、胡杨教育基金会理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荣获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多次受邀接受光明日报、中新网、人民网、腾讯网、****等媒体专访,并广泛报道杨勇律师及其团队的办案事迹,累计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杨勇律师及其团队深耕重大商事案件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维权以及刑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领域,以企业权益保障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二审、再审的改判、发回重审,客户涵盖高等院校、新三板挂牌企业、集团企业、商业、行业协会以及中小微企业,服务行业涉及半导体精密仪器制造、船舶运输、医疗设备、高等教育、资产证券评估、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创业投资、企业纠纷等,办案足迹遍布全国,在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为一系列案件改判,为客户挽回或创造经济价值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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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不拿出一份合同,可先友好沟通,明确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并说明合同的重要性。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双方交易往来的聊天记录、邮件、付款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若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该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不过,若租赁房屋用于居住,承租人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无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当口头协议不成立时,若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并导致对方受损,受损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因协议不成立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此外,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已交付商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地点确定;无约定时,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则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

一般情况下,有公章的合同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签订人通常无需担责。依据《民法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并盖公章,合同对其发生效力。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签订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且相对人知情,除被追认外,签订人要对相对人损失担责;若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相关组织利益,也可能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