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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约到期碰上征收如何处理

时间:2026.10.03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21人
律师解析:
土地租赁合约到期碰上征收,处理原则如下:
若合约到期,承租人没续租还继续占着土地,出租方有权收回。要是土地已纳入征收范围,征收相关权益归土地所有权人。
如果在合约到期前就启动了征收程序,得按租赁合同约定来。要是合同写明了遇到征收的处理办法,那就按约定执行。像约定征收补偿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归承租人,就得这么办。
要是合同没约定,按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权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要是承租人投资建设或种植的,就归承租人。因为征收让承租人没法正常用土地,承租人能主张合理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要是双方在补偿分配上有争议,能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在仲裁或诉讼时,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投资建设证明、经营损失证明等,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将土地出租给小胡,租赁合约到期。此时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双方就征收补偿分配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在土地上有附着物且因征收遭受损失,应获得相应补偿;小朱则觉得合约到期,征收权益应全归自己。小胡称合约到期前就已启动征收程序,双方就按合同约定还是法律规定分配补偿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胡在合约到期后未续租且继续占有土地,小朱有权收回土地,已纳入征收范围的情况下,征收相关权益归小朱。但因合约到期前已启动征收程序,需先看租赁合同有无约定。若约定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归小胡,应按约定执行。
2、若合同未约定,土地补偿费归小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若由小胡投资建设或种植则归小胡。小胡因征收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可主张合理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需提供租赁合同、投资建设证明、经营损失证明等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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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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