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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量刑条件都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6.10.03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852人
律师解析:
诽谤罪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诽谤罪量刑和犯罪情节相关。
构成诽谤罪,得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诽谤内容完全虚构;还得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方式有言语、文字等。并且,诽谤行为要针对特定的人,不一定要指名道姓,从内容能推断出对象就行。
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一般下面这些情形算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犯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通常是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像引发群体性事件、损害国家形象等。
如果遭遇诽谤,可保留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是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大家平时要注意言论边界,避免因不当言论触犯法律。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工作产生矛盾,小朱为报复小胡,故意捏造小胡在工作中收受贿赂的虚假事实,并在公司内部群里大肆散布。该消息迅速传播,导致小胡名誉受损,工作也受到严重影响。小胡发现后,要求小朱停止诽谤并赔礼道歉,但小朱拒绝。小胡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诽谤罪,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捏造小胡收受贿赂的虚构事实并在公司群散布,且针对特定的小胡,符合诽谤罪中捏造事实和散布行为针对特定人的构成要件。
2、小朱的行为使小胡名誉受损、工作受影响,虽未明确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但造成了一定严重后果。若经法院认定符合“情节严重”情形,小朱将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属告诉才处理犯罪,小胡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小朱的行为不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将遵循告诉才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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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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