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能不能分割
时间:2026.09.28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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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同居时双方共同获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
共有财产处理。
一般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
共同共有。要是能证明是按份共有,就按各自份额分割;无法证明的,按共同共有处理。
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像一方
出资多、对财产增值贡献大,分割时能适当多分。
要是双方在
财产分割上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能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
债务,会按共同债权、
债务处理。
所以,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割,要结合具体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现两人
感情破裂决定分开,对于该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较多,应按
出资比例分割,属按份共有;小丽则觉得无法明确各自出资份额,应按共同共有平均分割。双方协商无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按各自份额分割;不能证明的,则按共同共有处理。本案中若小朱能证明按份共有,可按其出资份额分割;若不能证明,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2、分割时应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小朱出资较多可适当多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若同居期间存在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会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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