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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里人死亡该由谁来负责

时间:2026.09.25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阅读:1323人
律师解析:
拘留所里人死亡,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要是被拘留人因自身疾病自然死亡,一般是自身疾病因素造成的。要是拘留所尽到合理注意和救治义务,通常不用担责。不过,拘留所得依法履行通知家属、做医学鉴定等程序。要是没履行相应义务,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
要是拘留所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导致被拘留人死亡,像工作人员殴打、虐待被拘留人,或者不履行监管职责等,工作人员和拘留所都要担责。工作人员可能会被行政处分,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拘留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按照《国家赔偿法》,受害人家属能拿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
要是第三方因素导致被拘留人死亡,比如其他被拘留人故意伤害,第三方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同时,要审查拘留所是否有管理不善等过错,要是有过错,拘留所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可以先和拘留所沟通,了解事情经过。若认为存在责任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案情回顾:

小朱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在拘留所。期间小朱死亡,家属认为拘留所应承担责任,要求赔偿。拘留所则称若小朱是因自身疾病自然死亡且已尽合理注意、救治义务就不应担责;若因工作人员违法或第三方因素导致,会按规定处理。双方对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因自身疾病自然死亡,拘留所尽到合理注意、救治义务,且依法履行通知家属、医学鉴定等程序,一般不承担责任;若未履行相应义务,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2、若因拘留所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致使小朱死亡,工作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拘留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家属有权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
3、若因第三方因素导致小朱死亡,第三方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若拘留所存在管理不善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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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合同事务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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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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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雯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云南德宏,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31347320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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