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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6.09.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17人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要到民政局办理,办理时需准备这些材料:
身份证件:夫妻双方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要是没有户口簿,可用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开的盖了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现役军人办离婚登记,得额外提交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还有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结婚证: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是合法的。
离婚协议书:得写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还要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照片:双方各准备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要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按规定程序办。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准备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小朱因户口簿丢失,只能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两人准备了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还各自准备了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办理时,他们共同到小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而,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他认为自己提供的户籍证明可能不符合要求,这婚不应该办。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准备的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小朱户口簿丢失,提供的公安部门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也是有效的。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小朱有权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所以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其撤回申请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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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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