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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6.09.2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40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要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共同承担,这些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涵盖家庭日常消费、教育、医疗等必要开支。例如一方为家庭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缴费等产生的债务。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是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投资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此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投资他们共同经营的店铺。后来小朱未能按时还款,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由她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小朱借款用于投资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所以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债务是合理合法的,若小朱和小丽用于共同生活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他们应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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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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