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自愿撤销婚姻可不可以做到
时间:2026.09.14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071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
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且不是双方自愿就能撤销。
一种是因
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能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若要请求撤销,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需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种情况强调受胁迫方意愿,而非双方自愿。
另一种是一方患
重大疾病,应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情形由受隐瞒方决定是否撤销,并非双方自愿撤销。
两人自愿撤销婚姻不符合法定可撤销婚姻情形,通常无法实现。
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有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要双方自愿,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共同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经他人介绍结婚。婚后小朱发现小丽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却未如实告知。小朱提出撤销婚姻,小丽也同意,但两人去申请撤销时被告知不能因双方自愿就撤销。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既然两人都愿意撤销就应可以,而相关部门表示不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可请求撤销;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规定时间可请求撤销。本案中小朱虽符合后一情形有
撤销权,但并非双方自愿就能撤销,要由受隐瞒的小朱决定并通过向法院请求来实现。
2、两人自愿撤销婚姻不符合法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规定,通常不能实现。婚姻关系的解除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书面协议并共同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诉讼离婚则由一方向法院提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