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买卖房屋合同要通过什么方式解除

买卖房屋合同要通过什么方式解除

时间:2026.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64人
律师解析:
卖房屋合同的解除方式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先说约定解除,它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签订解除协议,合同解除即刻生效。另一种是按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来解除。要是合同里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个条件达成时,解除权人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就解除。
再说法定解除,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像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能解除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可解除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方同样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任何一方都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小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房款,小朱有权解除合同。履行中,小李逾期未支付房款,小朱按约定通知小李解除合同,小李却认为自己虽逾期但很快能支付,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存在约定解除情形,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小李逾期未支付房款这一条件成就时,小朱作为解除权人有权通知小李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小李时解除。
2、小李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以此解决双方的争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