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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保证义务时能否办理注销

时间:2026.09.06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898人
律师解析:
公司有保证义务时,原则上不能注销。依据《民法典》等规定,公司做保证人,保证义务没履行完,就存在未了结的债务公司注销要走清算程序,目的是清理债权债务,保证所有债务妥善处理。
要是公司有保证义务,却未经合法清算就注销,会损害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有权让公司股东、董事等清算义务人担责。因为清算义务人有依法清算公司的义务,没履行义务致债权人受损,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若想注销,得先履行保证义务。一般保证的,主债务人强制执行仍不能偿债时,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公司担责。保证义务履行完,公司完成清算,编制好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完所有债权债务,才能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股东,该公司为小胡的债务提供了保证。在保证义务未履行完毕时,小许为了逃避责任,未对公司进行合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手续。债权人小丽发现后,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要求小许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保证人,在保证义务未履行完毕时存在未了结债务。公司注销需经过清算程序,目的是清理债权债务。此案例中该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就注销,损害了债权人小丽的合法权益。
2、清算义务人有义务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小许作为股东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小丽利益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要办理注销,应先履行保证义务,完成清算,处理完所有债权债务后才可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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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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