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2025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等 3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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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战军律师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针对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开展了系统研究。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能够更为敏锐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其系统的研究、鲜明的办案理念以及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其极强的专业能力。所代理的案件曾被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采访报道。 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奉为执业的准则与不变的初心。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以及家庭的悲欢,所以从不拘泥于刻板的程式。相反,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竭力构建最坚实的防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堪称当事人权益的忠诚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一丝不苟、寸土必争;同时,也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展现出敬业精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强大的辩护能力。这份坚定的立场与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也在同行与业界中积累了扎实而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参与了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等媒体节目,担任嘉宾律师,并通过电视普法栏目扩大法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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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房东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房东对房屋有管理义务且存在过错,比如房屋设施失修导致物品坠落,要担责;若房东无过错,且房屋已出租给他人实际居住使用,通常由实际侵权人担责,房东无需担责。

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事后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此前已承担补偿责任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此外,公安等机关应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法律规定,高空抛物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司法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多次抛物、抛物品数量多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较大财产损失的,法院会从重处罚。若高空抛物还构成其他犯罪,按处罚重的规定定罪,如致人重伤、死亡,可能按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定罪,量刑更重。

过失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过失程度等。情节较轻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过失且未防范的,可能在三至七年幅度内量刑。

高空抛物罪指从建筑物等高空抛掷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还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判断“情节严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发生高空抛物,受害者应报警留证据,能确定侵权人的由其担责,难以确定的,除能自证的,可能加害的使用人补偿,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按对应罪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