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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在哪

时间:2026.08.20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872人
律师解析:
侵权诉讼时效起算点通常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时。“知道”意味着权利人明确了解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和侵权人身份。像被人打伤,受伤那一刻起就清楚权利受侵害且知道侵权人是谁。
“应当知道”属于法律推定,是基于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客观情况,认定权利人理应知晓权利被侵害。比如产品质量问题致人身伤害,即便消费者当时没察觉,但按常理一定时间后应能发现,这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侵权行为持续,诉讼时效从侵权行为结束之日起算。例如环境污染侵权,污染行为一直持续,就从污染停止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法定代理终止时起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起算。
遇到侵权纠纷,要留意诉讼时效起算点,在时效内主张权利。若不确定时效计算方式,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错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一批电子产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起初小朱未察觉,但按照常理在一定时间后应能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小许是产品销售者,小朱认为小许的产品质量侵权。另外,小静是未成年人,遭受了小胡的性侵害。小朱和小静都打算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由此产生了关于侵权诉讼时效起算点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知道”是基于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客观情况,权利人理应知晓权利被侵害。小朱虽起初未察觉产品质量问题,但按常理一定时间后应能发现,所以诉讼时效应从其按常理应当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起算。
2、对于小静的情况,根据法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所以小静的诉讼时效应从其年满十八周岁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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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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