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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证罪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时间:2026.08.20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妨害作证罪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下面说说它的适用范围
行为对象方面,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人。在各种诉讼活动里,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作伪证,都可能构成此罪。
行为方式上,“暴力”是对证人实施捆绑、殴打等强制手段;“威胁”是以伤害、毁坏财物等要挟;“贿买”是用金钱、财物等利益收买证人。指使他人作伪证,既包括直接教唆,也包括暗示等让他人提供虚假证言
适用的诉讼阶段,贯穿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的整个诉讼过程。在这些阶段实施妨害作证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此罪。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犯此罪,会从重处罚
若行为符合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家要遵守法律,别实施妨害作证的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因与小胡的民事纠纷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小朱为了胜诉,用金钱贿买证人小丽,指使她作伪证。小丽起初拒绝,小朱便以伤害其家人相威胁,小丽无奈答应。小胡发现后向法院举报了小朱的行为。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其行为对象小丽是民事诉讼中的证人,符合妨害作证罪行为对象的范围。
2、小朱先是用金钱贿买小丽作伪证,后又以伤害其家人相威胁,符合“贿买”“威胁”的行为方式。
3、案件处于审判阶段,小朱在此阶段实施妨害作证行为,符合该罪适用的诉讼阶段。
4、小朱作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是本罪的一般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小朱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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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辩护王战军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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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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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战军律师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针对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开展了系统研究。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能够更为敏锐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其系统的研究、鲜明的办案理念以及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其极强的专业能力。所代理的案件曾被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采访报道。 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奉为执业的准则与不变的初心。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以及家庭的悲欢,所以从不拘泥于刻板的程式。相反,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竭力构建最坚实的防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堪称当事人权益的忠诚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一丝不苟、寸土必争;同时,也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展现出敬业精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强大的辩护能力。这份坚定的立场与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也在同行与业界中积累了扎实而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参与了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等媒体节目,担任嘉宾律师,并通过电视普法栏目扩大法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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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战军律师,已执业8年,执业地区为重庆江北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82605510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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