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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终止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6.08.1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 阅读:1448人
律师解析:
无故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违约金计算分两种情况。
要是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计算方式,根据《民法典》,就得按合同约定来。比如合同约定按合同标的额一定比例算违约金,或者每逾期一日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违约方就得按约定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不过,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
如果合同没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括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实际中,守约方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像对方无故终止合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错过商业机会的间接损失等。
简单来说,违约金计算先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就按实际损失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合同,小许无故终止合同,小朱要求小许支付违约金。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小朱认为小许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和错过商业机会的间接损失,要求小许赔偿;小许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应按约定执行,但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调整。本案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小朱可要求小许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小朱需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如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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