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权责任举证的
举证责任分配,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主要分一般
侵权和
特殊侵权两种。
一般侵权实行“谁主张,
谁举证”。主张他人侵权的一方,要证明四方面内容。一是
侵权行为,也就是对方实施了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损害后果,即自己遭受了如
财产损失、
人身伤害等实际损失;三是因果关系,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四是过错,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或过失。
特殊侵权适用特殊举证规则。像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污染者要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在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要证明到该
医疗机构就诊和受到损害的事实,医疗机构若主张不承担责任,需就法定
免责事由举证。
举证时,要收集和保存
证据,证据形式有
书证、
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等。要确
保证据合法、真实、有关联。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
收集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案情回顾:小朱称小胡侵害其
名誉权,要求小胡赔偿
精神损失。小朱主张小胡在公开场合散布不实言论,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小胡则否认侵权,认为自己只是正常表达观点。双方就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过错等产生争议,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也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1、本案属于一般
侵权纠纷,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作为主张侵权的一方,需证明小胡实施了侵害其名誉权的行为,自己因该行为遭受了
精神损害,且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同时小胡存在故意或过失。
2、若小朱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形式可以是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且要保证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