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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过错侵权责任时由谁来举证

时间:2026.08.12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393人
律师解析:
过错侵权责任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意味着原告要负责举证被告存在过错、实施了侵权行为、有损害结果,以及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例,原告要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比如殴打;被告主观上有过错,像故意或疏忽大意;自己遭受了损害,如身体受伤、财产损失等;且该损害是由被告侵权行为导致的。
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若患者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受损害,医疗机构要对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医疗过错进行举证。
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等领域,也有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这些特殊规定是为了平衡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合法权益。
所以,过错侵权责任举证规则有一般原则,也有特殊例外。遇到相关案件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哪种举证规则。

案情回顾:

小朱在餐厅就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他认为是餐厅未及时清理地面导致自己受伤,遂将餐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小朱主张餐厅存在过错,实施了未清理地面的侵权行为,自己身体受伤是损害结果,且该损害是餐厅侵权行为所致。餐厅则认为小朱自身有注意义务,不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案情分析:

1、在本案中,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小朱需举证证明餐厅存在过错,即未及时清理地面;存在侵权行为,也就是地面湿滑未清理;自己身体受伤的损害结果;以及该损害结果与餐厅未清理地面的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2、若本案不存在特殊情形,小朱若无法完成上述举证,可能承担不利后果。但如果存在特殊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举证责任分配则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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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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