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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共同债务都有什么

时间:2026.08.12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80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离异后,共同债务分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共签共认之债。要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就算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事后认可,这笔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第二类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钱,属于共同债务。像日常买食品、子女教育费、医疗费等,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开支产生的债务,即便只有一方去借,也属于共同债务。
第三类是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这债务就是共同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10万元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后两人离婚,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该债务,小丽认为此借款是小朱个人所借,自己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即使小丽不知情,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若小朱和小丽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该债务,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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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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