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准备
婚前协议,有这些方面要注意。
内容得合法,这是首要原则。婚前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的条款,像
限制人身自由、生育权利等,这类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得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的,不能有
欺诈、
胁迫等情况。要是一方被威胁签订协议,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要明确财产范围。得清晰界定
婚前财产和
婚后财产范围,像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各类财产都要包含。对于财产归属和
处理方式要详细约定,比如哪些是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怎么分配等。
要考虑公平原则。协议不能显失公平,不能过度偏向一方利益。要是协议明显不公平,日后
发生纠纷,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协议要采用
书面形式,并且双方签字确认。这样能避免
口头协议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的问题。为增强协议证明力,还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准备
结婚,小朱父母拟了一份婚前协议。小丽发现协议中有限制她生育权利的条款,且
财产分配明显偏向小朱。小丽认为自己是在小朱及其父母的施压下签订的协议,并非自愿,于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案情分析:1、协议中限制小丽生育权利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因为婚前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小丽是在被施压情况下签订协议,存在胁迫情形,根据规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3、协议财产分配显失公平,过度偏向小朱利益,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协议进行调整。同时婚前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为增强证明力也可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