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家庭暴力精选解答 > 孩子在离婚后受虐待应怎样办

孩子在离婚后受虐待应怎样办

时间:2026.08.08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812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若孩子受虐待,有多种措施可维护孩子权益。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虐待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里的虐待罪。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调查,若查证属实,虐待者会面临相应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若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公安机关等机构可代为申请。保护令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相关近亲属。
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这样能让孩子脱离受虐待环境,保障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离婚后,孩子归小胡抚养。然而小胡经常虐待孩子,孩子身上伤痕累累。小朱得知后,决定采取措施维护孩子权益,与小胡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小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小胡的虐待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则触犯《刑法》中的虐待罪。若查证属实,小胡将面临相应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小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孩子作为受虐待对象,小朱可代为申请,保护令可禁止小胡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
3、小朱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小胡有虐待子女行为,小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应予以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