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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重大过错包含什么情况

时间:2026.08.05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73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重大过错有以下几种情况。
重婚是一种重大过错,有配偶的人再和他人结婚就属于重婚,包括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重婚是指办了结婚登记,而事实上重婚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也属于重大过错。它和偶尔出轨不同,强调持续和稳定。
实施家庭暴力也是重大过错,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身体和精神进行侵害,都算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样属于重大过错。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如果存在上述重大过错,无过错方离婚时能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情况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要是遇到这些情况,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上的重婚。小丽发现后提出离婚,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有了婚外情,不应该承担额外责任。小丽则要求小朱进行损害赔偿,并在分割财产时照顾自己的权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重大过错情形。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小丽的权益,以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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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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