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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婚姻,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6.08.05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没登记的婚姻,法律上算同居关系。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这些规则。
要是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就按协议来。这是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要是达不成协议,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是按份共有,会根据双方对财产的出资额等情况确定各自份额。像共同出资买的房产,就按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在房产中的份额。
若不能证明是双方共同财产,就归各自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期间用个人财产以个人名义买的物品,那这物品就归购买方个人。
分割财产时,要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还得考虑财产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要是一方在同居期间有过错,像有暴力行为,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少分。
所以,未登记婚姻的财产分割,先看有没有协议,没协议就按共有财产规则和相关原则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登记结婚便开始同居生活。期间,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但未明确各自出资比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分开,对于汽车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出资多来分配,小丽则主张平均分割。同时,小丽在同居期间用自己工资购买了一台电脑,小朱却称这是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案情分析:

1、对于汽车,由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应按共有财产处理。若无法明确各自出资比例,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份额。
2、对于电脑,小丽能证明是用自己个人财产购买,应归小丽个人所有,小朱无权要求分割。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考虑照顾妇女利益等原则,若一方存在过错,可适当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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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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