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破产审查期间能否进行财产保全

破产审查期间能否进行财产保全

时间:2026.08.0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破产审查期间能进行财产保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要是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等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若认为有必要,就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在破产审查期间进行财产保全,是为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要是债务人在破产审查期间恶意转移、毁损财产,可供分配的财产就会减少,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财产保全能确保债务人财产完整,为后续破产程序顺利开展和债权人利益实现提供保障。
但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保全措施要解除,执行程序也应中止。因为破产程序启动后,要对债务人财产统一管理和分配,避免个别债权人通过保全措施优先受偿,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权。
给债权人的建议是,发现债务人有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恶意处置财产。若对财产保全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许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债权人小朱发现小许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迹象。在法院对小许公司进行破产审查期间,小朱向法院申请对小许公司财产进行保全。小许则认为此时进行财产保全不合理,会影响公司后续运营。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之后法院裁定受理小许公司破产申请。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认为必要时会裁定采取措施,所以法院对小许公司财产进行保全符合法律规定,目的是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2、当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权,避免个别债权人通过保全措施优先受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