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脚踝骨折术后,通常不建议先做
伤残鉴定再取内固定。伤残鉴定是评定因伤致残的程度,目的是确
定损伤对身体功能和生活能力的影响。按规定和实践,做伤残鉴定要求伤情相对稳定。
脚踝骨折术后体内有内固定时,伤情还不稳定。内固定会影响关节活动度等身体功能的准确评估。而且取内固定时,可能出现感染、愈合不良等不确定因素,会影响最终的
伤残情况。
所以,一般要在取出内固定并恢复一段时间,伤情稳定后再做伤残鉴定,这样的结果能更准确反映伤者实际伤残状况,也更客观公正。
不过,要是医生认为内固定无需取出,或者有特殊情况不适合取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能在有内固定的状态下做伤残鉴定,但要向鉴定机构充分说明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脚踝骨折术后,想先做伤残鉴定再取内固定。小胡作为专业人士,认为一般应在取出内固定,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因为内固定存在会影响关节活动度评估,取内固定时还有不确定因素影响最终伤残情况。但小朱觉得自己情况特殊,坚持要先做鉴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进行伤残鉴定需伤情相对稳定。脚踝骨折术后体内有内固定时,伤情未完全稳定,内固定会影响身体功能准确评估,取内固定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也可能影响最终伤残情况,所以通常应取出内固定且恢复稳定后再鉴定。
2、若医生认为内固定无需取出或存在特殊情况不适合取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在有内固定状态下鉴定,但需向鉴定机构充分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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