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领证前反悔怎么办
时间:2026.08.0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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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规定。从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给
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
离婚,能拿着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
离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
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审理。要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
准予离婚。
所以,协议离婚还没领证时反悔,不想离婚的一方能按规定撤回申请;另一方想离婚,可走
诉讼程序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愿离婚。小朱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但小丽坚持离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小朱有权反悔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处理符合程序。
2、小丽坚持离婚,她可以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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