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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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养的狗咬人,代养人一般需担责。依据《民法典》,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致他人损害担侵权责任,代养期间代养人是狗的实际管理人。若能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可免责或减责。若因第三人过错致狗伤人,被侵权人可向代养人或第三人索赔,代养人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狗丢被捡后,若拾得者主动归还,失主可给予适当感谢;若对方拒不归还,失主可先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属不当得利。若协商无果,失主可凭借能证明狗归属的证据,如购买凭证、狗牌、疫苗接种记录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被别家狗咬伤要求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先固定证据,包括现场情况、狗的样子、就医记录等,确定侵权人和损害事实。能与狗主人协商的,就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分歧大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饲养动物致损,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诉讼要提供充分证据。

狗咬人事件打官司会依具体情况判定责任。若狗主人能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挑逗等过错,可减轻责任;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担责。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及误工减少的收入。若狗主人故意致害,受害人可请求惩罚性赔偿。结果取决于双方举证和法律规定,狗主人应管好宠物避免此类事件。

根据相关法律,狗咬伤致三级伤残通常有精神赔偿费,其目的是抚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所受精神痛苦。若狗主人有过错致受害人身心受创,受害人有权索赔。赔偿金额依受伤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过,若狗主人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受害人有过错,精神赔偿费主张可能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