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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查阶段律师可以看案卷吗

时间:2026.07.2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141人
律师解析: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从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可进行这些操作。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能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这一规定保障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权。有了阅卷权,律师能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更有效的辩护。律师查阅案卷,能掌握案件证据,了解指控事实和依据,还能发现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像证据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方面的瑕疵等。基于这些,律师就能为犯罪嫌疑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不过,律师行使阅卷权时,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要保守在阅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其辩护律师小许向检察院提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的申请。小朱的家属对此存在争议,他们认为律师查阅案卷可能会泄露案件信息,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但小许坚持认为自己有权依法行使阅卷权,以更好地为小朱辩护。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所以小许申请查阅是合法的。
2、律师行使阅卷权能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制定合理辩护策略,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保守在阅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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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潭良律师,已执业8年,执业地区为河南郑州,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137783602,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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