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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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无货源开网店被起诉侵权,可按四步应对。一是积极应对诉讼,按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与证据,审查原告请求及理由,确认侵权情况;二是收集有利证据,如商品合法来源凭证、与供应商合同等,证明无主观侵权故意;三是尝试协商和解,若认为未侵权,庭审中充分阐述理由;四是不熟悉法律程序,可聘请专业律师保障权益、降低风险。

一直揽收不发货不一定是虚假发货。若商家有实际揽收动作,但因物流等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发货,不算虚假发货;若商家根本无真实发货意愿,仅录入揽收信息,无后续物流进展,则可能构成虚假发货。判断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期货现货投资被骗后,首先要收集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这些是维权的关键。然后,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诈骗者刑事责任;也能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投诉,还可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挽回损失。

认沽期权到期时,如果期权处于实值状态,投资者可行权获利;若处于虚值状态,期权价值归零,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权利金本金。此外,若到期未行权,实值期权也会作废,本金无法收回。因此,投资者需密切关注期权到期情况,合理决策以避免本金损失。

期权不够钱行权可采取多种处理方式。若资金缺口小,可通过自有资金储备、向亲友借款或使用短期信贷工具解决;若缺口大,可考虑放弃行权,避免违约风险;还能在到期前转让期权,获取一定收益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