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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共有房屋被抵押时应该怎样去处理

时间:2026.07.25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26人
律师解析:
共有房屋被抵押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按份共有人用其在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抵押是有效的。其他按份共有人仅在自己份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共同共有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要经过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不然抵押无效。不过,要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却没提出异议,就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共有房屋被抵押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就该房屋受偿。这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若有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抵押共有房屋,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共有人能向法院请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抵押权人善意取得抵押权,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抵押的共有人追偿损失。
处理共有房屋抵押问题,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共有人之间可先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小胡、小丽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小朱未经小胡和小丽同意,将自己享有的份额及小胡、小丽的份额一并抵押给小许。小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抵押。债务到期后,小朱无法履行债务,小许欲实现抵押权。小胡和小丽得知后,认为抵押无效,与小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该部分抵押有效,小朱仅需在其份额内承担担保责任。但小朱未经小胡和小丽同意,将他们的份额一并抵押,此部分抵押若小胡和小丽不知情且未同意则无效,但小许为善意第三人,小胡和小丽不得对抗小许善意取得的抵押权。
2、若小许实现抵押权,小胡和小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小朱擅自抵押造成小胡和小丽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小胡和小丽可向小朱追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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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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